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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签订全面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21-07-17阅读量:

7月16日上午,我校与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全面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长安校区举行。西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俊,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党委常委、副校长常江出席签约仪式,西安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魏春田、纳税服务处处长雷新峰、税收经济分析处处长荀成龙、组织人事处负责人冯华等各处(所)负责人、学校社科处处长马朝琦、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处长崔延力、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党委书记李一凡、院长王思锋、王鸿貌教授、副院长郑辉、成剑、邱洪华、院长助理崔玲玲、张建军副教授、侯欢博士以及师生代表等60余人参加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学院院长王思锋主持。

常江在致辞中代表学校向西安市税务局对我校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希望双方以此次全面合作协议签订为契机,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合作交流,构建合作平台,拓宽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容,提升合作质量,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共同为税收改革和发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有力推动税法体系完备规范、税制体系成熟定型、服务体系优质便捷、征管体系科学严密、信息体系稳固强大、组织体系高效清廉,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刘俊在致辞中对我校长期以来对西安市税务局的支持表示感谢。她指出,此次双方签署全面合作协议,是在前期合作基础上,对双方合作领域、内容、形式的全面拓展,为进一步深化全方位、战略性合作提供了机制保障。她希望,未来双方要同心共商,同力共建,同步共进,高质量开展好课题联合研究、财税人才培养等合作,走出一条税务、高校共创共赢的新路子,为西安税收改革引入智慧和创新的源泉活水,让税收管理服务体系更好地向经济税收理论研究的最前沿延伸,不断提升税收征管服务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为推动西安经济高质量发展添能蓄势。

常江、刘俊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学校社科处处长马朝琦宣读了“一带一路”税法研究中心成立文件,并与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魏春田共同为“‘一带一路’税法研究中心”揭牌。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党委书记李一凡与市税务局组织人事处处长冯华共同为“税务干部培训基地”揭牌,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教学副院长郑辉与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雷新峰共同为“卓越法治人才实践教学基地”揭牌。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处长崔延力代表学校向市税务局赠送了书籍。市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调研员姚轩鸽宣读了双方共同开展课题研究方向和具体内容。

根据协议,双方将加强税务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深度结合和相互促进,构建高校与税务部门协同育人新机制,创新税收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校地深度合作办学,提高税法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适应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促进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发展。合作内容主要有:双方将共建“一带一路”税法研究中心,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设立“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卓越法治人才实践教学基地”,选派学生进行实习锻炼;设立“西安市税务干部培训基地”,根据需要进行专业培训;邀请市税务局实务专家参与研究生的培养与指导工作;聘请学校相关教师担任市税务局专家顾问,提供理论和人才支撑;双方合作举办专题研讨会,定期赠送出版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