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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21-04-20阅读量:

416日上午,我校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长安校区举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宏斌,我校校长郭立宏,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常江,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宣教处干部和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我校党(校)办主任周超、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副处长张艺昆、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党政班子成员和部分教师代表参加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学院院长王思锋主持。

巩富文、郭立宏共同为陕西知识产权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揭牌。张宏斌、常江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并共同为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卓越法治人才实践教学基地揭牌。郭立宏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王建敏等9名法官颁发研究生实务导师聘书。

根据协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我校将探索法学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审判实践相互融合与发展的新机制,建立人民法院与高校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系之间全面合作的新机制,助力我校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提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业务能力,共同服务更高水平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合作主要内容包括:共建陕西知识产权司法案例研究中心;选派法官担任我校研究生实务导师,参与人才培养工作;支持我校建设标准化知识产权模拟法庭,不定期在我校开庭审判,参与指导法律诊所、模拟法庭比赛等实践教学活动;开展学术与人才交流互动;设立卓越法治人才实践教学基地,选派我校研究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开展实践教学与实习培训;联合开展课题申报与研究,合作举办专题研讨会,互赠专著、研究报告、案例汇编等研究成果;共同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陕西法院知识产权年度报告等知识产权相关交流活动,助力陕西知识产权审判事业发展。

郭立宏在致辞中对省高院对我校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是对培养卓越法治人才的具体实践,对探索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相互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双方以此次协议签订为契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合作交流,理顺合作机制,构建合作平台,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共同促进司法审判和科学研究融合发展,着力构建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切实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司法审判水平,为推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升陕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巩富文在致辞中对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一直以来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实际举措,为培育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知识产权人才搭建了桥梁,对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必将产生深远影响。此次院校合作,吹响了强强联合推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集结号,熔铸了双向促进、深度融合的司法理论实务富集池,打造了赓续百年文脉、弘扬法治精神的社会主义法治新高地。希望我们双方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把院校合作战略合作模式长期坚持下去,实现知识产权人才专业化、多元化发展,共同谱写陕西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美好未来,相信未来的合作一定会结出丰硕的果实。

签约仪式后,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常江陪同巩富文副院长一行到学院模拟法庭、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分析实验室进行了参观考察,并召开了座谈交流会,对协议中相关事项的落实进行了深入沟通。双方表示今后一定要加强联系,资源共享,共同打造人民法院和高校合作的新样板,为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和推进法治陕西建设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