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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举办人文社科高端讲座—社会治理中的地方法院:民国西安地方法院为例
发布日期:2017-11-06阅读量:

2017年10月24日下午3:00,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名家讲坛”系列讲座暨纪念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建校115周年人文社科高端讲座——社会治理中的地方法院:民国西安地方法院为例在长安校区知识产权基地报告厅成功举办。讲座由侯欣一教授担任主讲人,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院长刘丹冰老师主持。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段秋关教授、郑辉副院长,社科处侯斌老师以及学院师生代表参加了本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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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丹冰院长对侯欣一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大家地介绍了侯欣一教授,讲述其与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密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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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刘丹冰 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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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秋关教授称赞侯欣一教授是“跨界没出界”的学者和严谨的法史专家,并表示侯教授作为社会活动家,用自己的力量在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同时,对侯教授刚刚出版的新书作了简单的介绍并书给予高度赞扬,称这本70万字的专著出版后,法史研究进入了新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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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开始前,侯教授表示出席这次讲座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适逢母校115年校庆,以讲座的形式为母校庆祝;另一个是适逢新书出版,为了彰显中国学者的良心,用第一手材料写真话。

 

下面是侯欣一教授的讲座内容

、现代社会治理对地方法院的依赖

侯教授引用樊增祥的例子来说明在古代,衙门审理的民事案件十分少,但在近代,这种情况却有了极大的变化,侯教授认为这来源于三个原因:

 

1.观念转变。随着司法制度的改革,人们越来越愿意将纠纷交给诉讼。

2.社会结构。君主与士绅二元制社会瓦解,解决纠纷依赖地方法院。

3.社会与乡村凋敝导致纠纷增多,侯教授引用第一手材料向我们显示了民事案件的急剧增加与诉讼主体之丰富。

二、西安地方法院的成立

西安地方法院创立于1910年12月,侯教授从西安地方审判厅的成立和发展两个方面来讲述西安地方法院的历史和其在社会中所起得作用。在西安地方审判厅的成立过程中,侯教授着重讲了当时的法官制度。法官制度中,侯教授用其准确的一手史料资料,讲述其当时法官制度“精英化”特点,和为了保证法官“精英化”所制定的相关规定。

三、精英化的效果

在侯教授讲述为当时精英化的法官制度后,开始深入探讨这种制度所产生的结果。首先侯教授从法官的形象和他人对法官评价等方面入手,描述了其精英化制度所产生精英化、专门化的法官。接下来,侯教授分析了这些精英化法官,在民国时期的具体表现。在侯教授生动的描述个精确的数据下,同学们了解到西安地方法官办案“稳妥”和“迅速”的特点。描述这两特点的过程中,候教授特别指出不能从单一的上诉率的高低,来判断法官办案的质量如何。这对同学们今后的学习带来了启示。在这之后,侯教授讲述了法官在民国时期,对稳定社会所起得重要作用,肯定了其积极意义,并与当今的司法改革相联系。

四、西安地方法院的历史局限性

侯教授在肯定西安地方法院的积极作用之后,紧接着就讲述了三个例子,从任意的公权力,不愿让人插手的军方和抗法的民众这三方面,说明了其在民国时期这大背景的局限性。

 

  提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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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环节结束后,段秋关教授对本场讲座进行了幽默风趣的点评,并称赞侯教授在繁忙的工作中,坚持20年完成此部学术巨作实属不易。最后,刘丹冰院长再次向侯欣一教授的到来和段秋关教授的精彩点评表示感谢,也向在场的同学们作出了新的要求与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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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对于法学研究尤其是法史研究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同时也为侯欣一教授和段秋关教授的精彩讲解与点评所打动。希望同学们能在未来自己的研究领域上越走越远,开创一片新的天地。